海原县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,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,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,地理坐标为东经105°09′-106°10′,北纬36°06′-37°04′。县境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,南与西吉县接壤,西临甘肃靖远县、会宁县,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、同心县。南北长95公里,东西宽80公里,总面积6899平方公里。总人口47.03万(2011年户籍)。政府驻地海城镇。
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、革命老区、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,还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。 2011年,海原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.16亿元。
2008年,海原县因“花儿剪纸”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。海原微同城招商加盟。 境内有南华山、灵光寺等旅游景点。
行政区划
截止2015年,海原县辖4个镇、12个乡,165个行政村。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。
辖区包括:海城镇、李旺镇、西安镇、七营镇、史店乡、树台乡、关桥乡、高崖乡、郑旗乡、贾塘乡、曹洼乡、九彩乡、李俊乡、红羊乡、关庄乡、甘城乡。
人口民族
人口
据2015年人口统计年报显示,2015年,我县户籍总人口为451780人。其中:男性233190人,占户籍总人口的51.62%;女性218590人,占户籍总人口的48.38%;男女比例为102;100。汉族130570人,占户籍总人口的28.90%;回族320104人,占户籍总人口的70.85%;其它民族1106人,占户籍总人口的0.25%。非农人口数98947人,占总人口的21.9%。总人口较去年465991人减少14211人,减少3.05%,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重户清理工作,注销户口18611人,死亡人数2120人,出生9527人,补录307人,恢复2564人,年迁入人口4221人,迁出人口10100人。
民族
海原县为回族主要聚居区,此外还有东乡族、蒙古族、苗族、藏族、锡伯族、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