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河市是辽宁省大连市代管县级市,位于辽东半岛东侧南部,大连市东北部,为大连所辖北二市之一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22°29'~123°31',北纬39°25'~40°12',东近丹东与东港市接壤,西以碧流河与普兰店区为邻,北依群山与营口市的盖州、鞍山市的岫岩满族自治县相连,南濒黄海与长海县隔海相望。[1]
庄河市全境总面积为6968平方公里,其中陆地面积4073平方公里,自然海岸线长285公里。庄河微同城招商加盟。庄河总人口为78.6335万(2010年)[2] ,在2013年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的排名中位列第32位。
人口:
2004年,庄河总人口为91.31万人,比上年减少0.43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7.97万人,占总人口的19.7%,农业人口为73.34万人,占总人口的80.3%。庄河城市人口为17.8万人,农村人口为73.51万人。年末庄河总户数28.13万户。庄河人口出生率为6.66‰,死亡率为5.31‰,自然增长率为1.35‰,计划生育率为99.79%。庄河城镇集体以上单位(含外商投资企业)年末从业人员3.38万人,其中,在岗职工3.34万人,私营企业年末从业人员3.71万人,个体年末从业人员4.5万人,庄河乡村年末劳动力31.2万人,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9.2万人。[9]
2010年,庄河共有家庭户25.8109万户,总人口为78.6335万人(不包括花园口经济区),其中男性人口为39.5941万人,占50.35%,女性人口为39.0394万人,占49.65%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.9460万人。
民族:
2004年,庄河有满、蒙、回、朝鲜、锡伯、壮、苗、瑶、黎、达斡尔、维吾尔、傣、京、高山、鄂伦春、鄂温克等16个少数民族。少数民族总人口7.5万人,占庄河人口总数的8.2%。庄河少数民族以满族、蒙古族、回族、朝鲜族居多,这4个少数民族的人口占庄河少数民族总人口90%以上。满族人口近7万人,主要分布在太平岭、塔岭、桂云花、吴炉、青堆、仙人洞等乡镇;蒙古族人口200人左右,主要分布在大营、塔岭两镇;回族人口近1000人,主要分布在庄河市区和青堆、[10] 明阳两镇;朝鲜族人口300人左右,主要分布在桂云花乡。[9]
庄河辖区内太平岭、桂云花乡为少数民族乡,塔岭镇、吴炉镇享受少数民族乡待遇。民族乡镇的土地面积755平方千米,占庄河总面积的18.5%,人口10.2万人占庄河总人口的11%,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.5万人,占庄河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6.7%。庄河这4个民族乡镇共有中学6所,小学48所,医院4所,敬老院4所,有乡镇工商企业2500余家。